一、编制背景
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提出了加强信用监管的总体要求和22条具体措施。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召开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视频会,提出了十个“落地”的工作要求。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总体情况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了引智借力,广泛吸纳行业信用协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咨询和对接;坚持了民主科学,多次征求省级部门(单位)、各市(州)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坚持了严谨规范,经过了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评审和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基本建立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守信路路畅通、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应用格局。
2022年,全面建立全省各行业各地区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让信用成为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市场调节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四、重点内容
《工作方案》着眼于指导性、操作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在国家统一的顶层设计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我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从信用承诺落地、自愿注册落地、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落地、信用报告应用落地、市场禁入措施落地、信用修复落地、联合惩戒落地、信用自净建设落地、法制 建设落地、诚信教育落地等十个方面入手,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
(三)组织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信息报送、完善技术支撑、严格督促检查、增强要素保障、做好宣传教育、开展试点示范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力有效。
五、重要意义
《工作方案》既是对前一阶段我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延续,又有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基础上的开拓和创新。一是任务清单化。各项工作更加细化具体,同时明确了时间进度,落实了责任单位。二是主体多元化。集聚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的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商、共建、共赢、共享的工作格局。三是手段法制化。明确范围边界,健全规章制度,统一标准规范,防止各行其是。四是路径市场化。聚集“让信用等同于财富”,大力拓展“惠民便企”信用应用场景,让“守信者得便利、失信者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