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市场环境。为加强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建设工作,湖北省日前出台《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息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意见》提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招标人或采购人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鼓励招标人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等,使守信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对于诚信市场主体,相关主管部门会将其优良的信用记录在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平台上公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也会重点推介诚信企业。
《意见》对规避招标、出借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湖北省将共享失信信息,多部门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的行为,将被公开披露,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有直接责任的执业人员,将被禁入交易市场和行业。而且,企事业单位和严重失信行为,也会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据悉,湖北省发改委将在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 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过程中,协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加大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