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眉山市立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本机构2014年07月18日完成的“商业信用评级”,本机构特做出如下声明:
眉山市立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证书作废;
即日起收回相关证书、报告书、标示铜牌及发票;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信用等级证书,如有发现本机构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本机构在四川正平信用评估有限公司(www.sczpxy.cn)进行公示,因此对“眉山市立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引起的不良信誉记录情况,本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企业信用协会
四川正平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