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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
为规范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行为,根据《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15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震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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